各高校、单位科研(社科)处: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现决定对 2011年度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抓紧结项。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 2015年 12月 20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2. 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名单另附),工作到位,并抓紧将清理项目情况综合报我办。
联系人:丁叶;联系电话:025- 88802747。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 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