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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地方治理的新特点
发布时间:2018-10-22 10:26:00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面铺开,地方治理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一是党建在地方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二是数字化治理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形态;三是协同化、整体化治理的特征日趋明显;四是地方治理正在纳入制度化治理的架构之中;五是全球化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元素。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方治理既遵循国家的统一意志与整体利益,又体现地方社会的价值与诉求。地方治理体系和过程,包括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地方公众以及地方各种社会和市场力量,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地方治理还包含了各种国际化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之后,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国上下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面铺开,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新背景下,地方治理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

  党建在地方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形成于中国近代历史过程并得到新中国国家宪法结构和全体人民拥护的事实,在地方治理实践中越来越鲜明地体现出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向纵深推进,地方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已经进入了一个党建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党建+”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特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已成为地方治理变革的基本格局和原则性思路。

  各地牢固树立区域大党建理念,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地方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城乡布局、居住形态等深刻变化,各级党组织把握地方治理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党建模式,实现了“人在哪里、党员在哪里,党的建设就推进到哪里”的治理格局。由于党组织具有强大的组织优势与资源优势,能够对社会不同利益进行权威性整合,尤其是能够对地方治理中常见的自发性、片面性和非公共性的部分加以引领、改造,使之成为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积极因素。因此,在当前的地方治理过程中,党建越来越多地发挥了引领性作用,并且日趋从组织引领向政治功能引领、整合功能引领、动员功能引领和沟通功能引领等功能型引领转变。

  数字化治理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形态。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系列重大战略和行动的全面实施,以信息化、数字化驱动治理现代化成为新一轮数字革命背景下的新趋势。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省份数字政府建设高位推进,数字化治理已成为地方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在现有地方治理架构下,各地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大体上遵循“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架构,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协同化、透明化、智慧化的推进策略与实施路径为特征,以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为顶层架构,以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业务高效协同、数据资源流转通畅、网上服务一张网供给、社会治理精细运转、基础保障安全可管可控为落脚点,全面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协同化、整体化治理的特征日趋明显。由于地方公共事务越来越显现出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许多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外部化,传统单一化的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解决这些问题无疑需跨越地方治理传统的权力边界。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治理结构呈现出以地方政府为中心、各种不同治理主体之间互动融合的开放式关系结构,包括上下级政府所形成的纵向开放结构,同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及市场之间所形成的横向开放结构。治理结构的开放化使得多主体协同成为主流趋势,地方治理越来越呈现出整体化治理的特征。

  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推进使得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愈发显现,非营利机构的作用空间也在扩展之中。地方治理的协同化建立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相互分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开放性的制度渠道和项目平台,将公共治理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吸纳进来,彼此在信任和互惠的基础上增进共识,形成集体决策,组织集体行动,协调各方采取一致行动。值得指出的是,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度推进,传统的政府组织流程正在重构之中,不同政府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正在被消除,组织结构变得相对扁平化,政府间、部门间沟通变得更为流畅,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正在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权责分立对公共治理良性互动的桎梏,显示出更强大的合力效应。

  地方治理正在纳入制度化治理的架构之中。由于基层社会法制不健全、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各地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制度执行机制弱化等原因,在传统的地方治理中,各种非正式制度一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共同主导着地方治理过程。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自上而下抓落实的督查制度和日趋刚性的行政问责机制的协同实施,基于中央政策精神的制度化治理在地方治理中的主导性越来越显著。

  在制度化治理的背景下,一方面,国家层面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通过层级化的政策推进机制,辅之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在全国迅速得以落实。在竞争、学习和示范效应的牵引下,地方层面的典型创新实践被更加有效地复制推广到全国。如2017年初发轫于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已迅速扩散至全国各个省份。另一方面,地方的改革创新被严格纳入到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之中,突破陈规旧俗、敢为天下先的地方改革创新很多时候面临着法律和政治的风险。因此,如何平衡好地方治理的统一性和自主性,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成为必须深入探索的重大现实问题。

  全球化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元素。当前,我国正在持续融入和推进全球化的进程,全球化已成为中国地方治理无法回避的重要元素。新时代中国的对外开放,是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新方式、更具影响、更有效益的对外开放。这种开放不仅要引进更多的外来资金、技术装备、管理经验、优秀人才和优质产品,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同时也要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包括经济治理、科技治理、生态治理、法治环境治理和安全秩序治理,还要参与国际规则和整个世界秩序的重构。如果说前40年中国对外开放,主要与自身发展需要紧密相连的话,那么新一轮对外开放,则与引导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密切相关。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城市成为国际化城市,越来越多的社区成为国际化社区,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国际化企业,越来越多的人才成为国际化人才,国际化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发展战略。因此,当前的地方治理必须树立全球化思维,在治理理念、治理规则、治理主体、治理方式上更多地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同,使得全球化与地方治理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马斌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