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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发布时间:2018-11-02 09:49:00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形成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10月27日,在南京举行的中国法治现代化2018年智库论坛上,与会学者认为,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凝结着珍贵的中国经验,值得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路径并付诸实践。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法治道路是一个不断持续和深化的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法治建设推进了现代化,推动了文明进步,是中国现代化的基本经验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要求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和经验,立足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背景,深刻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征、新任务、新举措。

  谈到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时,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战略谋划和扎实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凝结着弥足珍贵的法治改革的中国经验。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战略愿景、作出了战略安排,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新时代。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顾培东认为,当代中国法治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殊形态,以全新面貌出现在世界法治版图中,在人类文明中确立了不可忽略的独特历史地位。当代中国法治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势与特色,对其他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发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

  继续推动新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在明确改革对象的前提下确定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完整意义上的法治包括法律制度、法治体制和法治文化。”张文显提出,要传承中华法治文明,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相结合。

  推进区域法治建设,让法治成为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丕祥认为,当代中国正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过程之中,这一变革有力地推动着法治发展及其现代化,进而改变着区域法治生活领域的基本面貌,导引着区域法治发展的成长趋向。新时代的中国区域法治建设与发展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要以解决影响、制约区域治理与法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区域治理与法治发展理念、思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探索出一条体现中国国情、具有中国风格的区域治理现代化之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徐汉明提出,自从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党和国家逐步把网络治理法治建设摆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治理法治体系。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我们要进一步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判断网络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全面分析和厘清其所依赖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此外,还要加快构建网络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及其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网络治理结构,完善网络治理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认真总结中国国情,坚持走自主法治道路。”顾培东提出,要立足于中国实际和国情,强调中国法治的自主性。在国际交往过程中,正确辨识和认识“西方法治模式”导致的制度性立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系统概括当代中国对法治的独特认知。围绕中国需要,逐步提升法治中国生命力和影响力,巩固中国法治的地位。

  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于人民需要。公丕祥认为,法治建设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增强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新时代的中国区域法治发展,要自觉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发展准则,通过解决区域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效满足区域社会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维护和实现区域社会主体的发展权益,使区域社会主体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看来,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加强对法治运行规律和发展规律的研究,这是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也是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能力和规划能力、科学制定中国法治路线图的关键环节。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广禄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