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召开了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中国政治学与政治发展”为主题的高层学术研讨会。参与此次大会的有来自中国政治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云南大学、苏州大学等近20位知名高校专家学者以及《新华文摘》、《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等多家著名媒体杂志社。与会人员就当前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建构各抒己见。
研究中国问题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理论
北京大学王浦劬教授提出“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研究”,就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他认为首先应理解与准确把握作为顶层设计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涵义。治理理论是来补充政府与市场的不足,而对于当今中国,理解中西方话语下的治理涵义是首要的。他提出中国的国家治理理论应从几方面理解,第一,从中国的历史维度理解。从历史角度理解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战略在有效治理与人民民主之间的经验表达。第二,全面地把握。即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理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准确地把握。即全面深化改革是基于中国的国情、社情与民意。立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握当前的改革,特别注意与西方存在巨大差异。在此基础上应注意认识上的几个偏差,第一,治理不是西方的理论,中国有其自身的特色理论话语体系。第二,研究中国治理问题不能纯粹套用西方理论与逻辑。
吉林大学周光辉教授认为,中国社会面临的挑战是西方政治学不能解释的。他分析了中国现状的复杂性和前景的不确定性,认为政治形态的稳定性与经济体制变革的多样性并存、经济高速增长与社会矛盾凸显并存、惩治腐败与腐败蔓延并存、和平崛起与中国威胁并存,这导致了过去是穷人偷渡现在是富人转移财产的困惑。对于此,需要改革,但是改革要有风险和成本评估。防止“拉美化”、“巴尔干化”。同时,中国的现代化并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而是在世界发展的多样化趋势中发展的。
复旦大学陈明明教授认为中国的结构性问题存在危机,如何统筹和协调是中国政府需要面对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构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使得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亮点,也是我们的目标,作为民主问题的公民授权问题能否解决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治理体系中治理结构非常重要,而对它产生影响的主要有三大方面,即政府与公民,中央与地方,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社会组织,这三方面要健康运作,需要理清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界限,而在行动中要实现三层关系的平衡,即党的领导与法治、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公平与效率。
清华大学韩冬雪教授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角度,阐释了管理型国家与治理型国家的不同、管理型政府与学习型政府的不同,强调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需要制度的创新,并指出当前政府存在问题,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大规划落实中随意性多且个人武断决策因素大,缺乏长远的国家战略策略。当务之急在于提高公务员的决策能力与机制配合,使决策超越个人与党派,提倡从中国的路径以改良的方式实现官民之间的沟通,对社会实现治理。
父爱式治理不适合中等收入社会模式
华中师范大学徐勇教授提出“政治学研究要充分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他认为, 社会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这样的挑战是因为经济增速上扬而社会矛盾加剧导致的。当前面临的问题是,社会变化了,而社会治理者察觉不出社会的变化。原因在于社会进入中等收入后,对治理中等收入社会的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原来的父爱式治理不适合中等收入社会模式的治理,忽略了其中很强的参与意识因素。治理者需要思考,政府官员的勤勉为何得不到百姓同等程度的认同。
复旦大学桑玉成教授提出要加快“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自组织培育”。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总目标中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从国家统治到国家治理的转变,即是从过去的垂直关系模式到现在每个社会成员从政府管理的客体到主体的转变,形成官民协同的态势。而这样的转变要有四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完善的宪法法律体系,这是社会行为依据的来源;第二,合理的政府职能体系;第三,健全的社会自组织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不需要权力的干预,它是一个复杂的自我管理的交往体系,依靠NGO的规范。第四,成熟的市民权利与责任体系。当前的官民协同理念缺乏,他认为权力与责任应相互协作,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模式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