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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治理成为城镇化新课题
发布时间:2013-11-15 14:31:00

  对于政府而言,空间是治理的范围、媒介和对象。诚然,城镇化并不是一个新的治理主题,但社会转型时期快速推进的城镇化治理难度,要远远大于稳定的农村空间以及成熟的城区空间。相对来说,对治理模式的动态适应性要求更高,对领导者的动态领导能力与变革管理视野的前瞻性要求更高。作为一个空间变迁过程,城镇化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挑战。   

  城镇化的本质是实现空间正义   

  空间不是政府垄断的独有物。对于空间中的其他主体而言,空间既是工作生活的场所,也是享受权利和实现希望的载体。他们与政府同存于一个互动的空间之中。因而,城镇化中的空间治理也就不单单关涉政府。在政府推动的城镇化这一空间生产逻辑中,城镇化的治理空间既生产着超越政府中心的新的治理需求,也再生产着空间公共治理实践。城镇化不仅仅是地理空间规划,也不仅仅是行政区划变革或环境治理。其本质是要进行空间修复,即通过制度、地理、技术上空间障碍的消除,修复城乡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在公共服务品质、公民权利行使上的不平衡、不对等性,实现空间治理的正义。

  相较于城市化,城镇化这一概念更加突出了农村向城市的空间过渡意涵。相应地,治理结构在这一空间连续体上也需要在一体化的前提下有着空间性的差异,亦即包容差异的一体化。一体化治理形成的前提是城乡统筹的、一体化的空间治理理念,其最终是要实现公共服务、治理标准、治理网络的一体化。

  当前,以中心城市主导或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模式,虽然在发展经济学看来是某种阶段性必然,却在其治理空间形成了中心与外围结构。时下城镇化中盛行的“新区”模式,将原住市民与新市民隔离开来,既不利于城市融合,也不利于城市治理。城镇化将加剧城市居民的阶层分化,且阶层分化将呈现出空间化聚集的特征。应该说,不同的治理空间需要不同的治理结构安排与之相匹配。因此,城镇化中以及城镇化后的城市治理、郊区治理结构以及治理主体结构如何安排等问题,都是城镇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治理主题,都需要从空间的角度去分析与实践。   

  城镇化包含权利空间的拓展和文化空间的融合   

  在城镇化的治理空间中,行政权力有着特定的空间边界。城镇化是城市治理空间的拓展,是城市治理者权力空间的延展。为了在权力空间拓展的同时提升空间的权力表征意义,就有可能导致刻意求新的城镇化,亦即试图通过形成独特的城镇化模式,吸引眼球,制造口碑。如何防止城镇化空间治理出现的运动化治理倾向,是在城镇化中值得思考的政策与机制问题。需要指出,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战略,每个地区应作为战略对待,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切不可一哄而上,忽视地方实际发展情况,力图毕其功于一役。城镇化要防止落入指标化的误区。城镇化的核心是居民——人。城镇化本质上是人及其附属物在空间内重新集聚的过程。

  城镇化过程是市民与农民权利空间拓展的过程,也是一个潜藏着利益冲突的社会风险塑造过程。当前,城镇化过程所暴露出来的市民与农民的直接冲突并不多见,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征地拆迁问题、邻避问题等,都是不可忽视的间接表达。

  城镇化是在文化空间中的城镇化,它既涉及地方文化与新型城市文化在地理空间和心理空间内的竞争,也涉及社会文化空间的破坏和重塑。城镇化中的农民有着眷恋故土的情怀,有着注重人情关系的生活模式。我们既要尊重城镇化的基本规律,也要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选择意愿。将城镇化与市民化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化中对新生市民的歧视;防止新生城镇居民沦为边缘化的空间存在,实现农民、市民之间的文化融合;塑造市民与农民对城镇新空间的认同等,这些都是关乎人、关乎文化空间治理的问题。要避免见物不见人的城镇化。如何将城镇化中的“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这里的人是指哪些人?他们如何发挥在城镇化中的主体性地位?如何既关注他们的生活空间,又关注他们的精神空间?这些问题都应在城镇化发展中得到严肃回答。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朱国伟   编辑:朱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