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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视角下的国企"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4-03-06 09:32:00

  2月27日,由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管学院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 “混合所有制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与会学者围绕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情况进行了探讨。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江涌认为国有企业需要承担三项社会责任:国企是经济调控执行者,利用国企启动产业政策、拯救经济危机是最有效的;国企是国家经济安全重要的守护者;国企是社会主义实践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需要由国企来体现和承担。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邱海平表示,新形势下提出“混合所有制”,目的在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如何既保持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又给民营企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混合所有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朱安东认为,实行混合所有制,不仅私人资本要参与国企之中,国有资本也要主动入股民营企业。他以中国建材的产业整合为例,认为中国大部分产业不是垄断程度过高而是集中度太低,进而导致恶性竞争。中国建材的产业整合不仅实现了国企改革和增值,同时改善了产业生态,拯救了一批私企。

  邱海平认为,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坚持分类改革、分类实施和稳步推进的原则。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应在不同行业分类发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谢富胜认为大型企业是国家崛起的基础,西方国家的大企业存在大规模生产保护,目前已经演变为“核心—外围”模式,核心是科技研发,外围是零件标准化。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格局具有借鉴意义。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宋磊表示国企的正当性不能用效率衡量,其最重要的任务是做制度创新的示范者。(刘震 蔡万焕)

    原标题: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震 蔡万焕   编辑:朱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