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文化价值,形成不同的国际体系。不同的国际体系各有不同的国际秩序原理,以规范其国际秩序,解释其国际行为。只有国际体系的领导国家,不但能创造并普及国际体系的文化价值,并形成其国际秩序原理,而且更能以实力捍卫其国际体系,执行其国际秩序原理。国际体系的崩解,并不意谓其国际秩序原理已不合时宜,但可以断言其实力已不足以捍卫其国际体系的生存与发展。东西方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帝国主义时代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铁则,就是近代东亚体系崩解的主要原因。
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共同体”
近代东西方国际社会对组成国际体系单位的认识,其最大的差异在于:西方认为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东方则认为是涵盖宗藩的“天下”。如果用一个公式,可表示为:天下≈中华世界=中心+周边=华+夷=我族+他族=王畿+封邦=中国+外藩=宗主国+藩属国=中华世界帝国=宗藩共同体=环中国共同体>东亚共同体。
在这个以中国为中心、遵循“五伦国际关系”之阶层秩序的“天下共同体”中,中心保护周边,周边藩屏中心,形成中国与四邻互相依赖、共存共荣的格局。唇亡齿寒、兴灭继绝逐渐发展成为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因中国向来不干涉属藩内政,所以也发展出民族自治、王国自治的“以不治治之论”,乃能稳定传统的东亚国际体系达两千年之久。
由“天下皇朝”降为“主权国家”
西力东渐后,传统东方不敌工业革命后的西方,东亚国际体系遂开始崩解,中国虽强韧抵抗列强侵略,惟屡战屡败,致礼部藩属如朝鲜、琉球、越南等一一沦陷,遂遭列强夷为殖民地。丧失属藩的中国,遂由“天下皇朝”降为“主权国家”,不得已乃改倡“主权平等”的近代国家观念。
近代帝国主义国家凭借差距日益悬殊的科技力量,到亚非拉美等全球各工业后进地区,一面寻求通商,一面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殖民体制。殖民体制就是以优势武力为背景,夺占弱小国家的土地为殖民地,实行“实效管辖”,以榨取资源夺占市场,进行不等价剥削。这种国际秩序原理就是“实效管辖领有论”,与东方传统的国际秩序原理“以不治治之论”大异其趣。帝国主义先利用武力击败中国,再以“实效管辖领有论”否定“以不治治之论”,透过国际法法理,缔结不平等条约,而形成条约体制,遂定西方近代国际法于一尊, 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的法理地位则遭彻底否认,以致消踪匿迹而不复见。
宗藩体制遭遇殖民体制
“以不治治之论”乃源于“五服”体制之依“服制”来“服事天子”的观念。因天子统治天下的力道,随着远近、亲疏,有由强渐弱而转无的向外扩散现象。“以不治治之论”,就是在这种由“有”转“弱”变“无”的过程中,由“治”到“不治”。其真义,要言之,即“用不直接统治的方式来加以统治”,所以并不是不统治,而是实行更具积极意义的自治。
根据朝鲜《日省录》,李朝高宗十二年(1875)五月十日载:“自昔中国待夷狄之道,以不治治之,为其不欲生事也。”《大南实录》亦载越南国王嘉隆帝于嘉隆四年(1805)六月谕示群臣,称:“中国(按:为越南自称)之于外夷,治以不治,彼以诚来斯受之。”江户时代,日本派驻琉球官员伊地知季安于天保九年(1838)所撰《琉球御挂众愚按之觉》载:明历元年(1655),幕府曾下达指示称,“即使鞑靼(清朝)下令剃发,剃发与否,但听琉人自便。就此旨趣而言,似亦符蛮夷者以不治治之之意”。
与“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俗制宜”的“以不治治之论”相比,“实效管辖领有论”成为“强权即公理”(Power Politics)的有力诠释。由此,导致两种国际秩序原理一旦相遇必是以武力的强弱来决定法理的胜负。东西方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亦可说是宗藩体制与殖民体制之冲突。
但是,今天随着中、日、韩三国与东盟分别建立起自由贸易区,东盟与东北亚的“10+3”自由贸易区可望建成,进而可能重构“东亚共同体”,并由此迈向“亚洲共同体”。在此一过程中,“以不治治之=属藩政教禁令自主≈内政不干涉”的政治哲学仍将为当今东亚国际体系的区域整合,即为东亚共同体的再生,提供成功达两千年的历史经验与智慧。
(作者单位:台湾“中央研究院”)
原标题:张启雄: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的崩解与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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