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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1:50:00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社科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江苏省内的高校、党校、社科院和重点智库,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论断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17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为每项15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4.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5.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子课题设计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

4. 成果形式为成果要报、系列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成果要求在中央级报刊(或权威学术期刊)刊发不少于5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或形成研究报告,核心观点刊发不少于2篇《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智库专报》,并被省领导批示或省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组织鉴定结项。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中标后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八、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2.申报日期: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程序: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省内外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苏社科规划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4.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邮编:210013,电话:025-88802748,电子邮箱:jsghb2008@163.com。

附件:

1.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2.项目投标书

3.投标材料汇总表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江苏社科规划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