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们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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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