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男,江苏丹阳人,1959年7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江苏省经济学会会长。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委、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生产力学会学术顾问等职,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主要学术成果及社会影响: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学、长三角区域经济、中国经济发展,曾主持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教育部的项目研究工作,迄今已出版专著、合著4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近400余篇,数10篇咨询研究报告获得中央及省领导批示。
主要获奖情况:1994年、1997年、2005年、2007年、2011年五次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09年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0年、2014年两次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二等奖,2010年获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称号,多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04年入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5年被聘为教育部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2011年两次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