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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8 11:46:00

  201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课题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为文化强省建设、社科强省建设服务。

  二、选题要求。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6周岁( 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2018年6月3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本年度课题评审采取两轮评审。初评为双向匿名评审,委托省外专家网上评审《论证活页》(网上填报申请书后,论证活页自动生成,无须专门填写),根据初评成绩确定复评入围名单;复评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委托省内各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申请书》,经评审组投票产生建议立项名单,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项目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由于今年使用了新的申报系统,申请人须注册并经二级单位激活账号后再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上传申报材料后,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以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八、审核要求。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本校、本单位的申请人信息和申报课题(请联系我办工作人员认领二级单位账号)。其他单位的课题申报由我办审核受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网上申报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不再退回修改。

  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1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2)二级单位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8年7月3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邮政编码: 210013。联系电话:(025)88802748;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58682050,58682033,(021)65963999;400-788-1166 。

  附件:1、课题指南

       2、申请书(仅供参考,请从申报系统填写)

       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手册二级单位手册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