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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在人大举行
发布时间:2013-11-13 11:16:00

   

  11月9日至11日,“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执行承办。论坛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

  在11月9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宝印致辞并指出,近年来,国家对于博士生教育的投入日益加大,在资助政策、财政投入、奖学金设置、博士生定位、培养模式、导师队伍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根本目的在于推动我国博士生教育体系的逐步完善,并以此支撑国家建设,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目前,国家正切实推动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中国特色质量保证监督体系,努力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人文素养、精神价值,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的意识、良好品质,使博士研究生立志为国家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最后,黄宝印先生希望与会同学加强交流,在中国法制建设中留下自己的身影。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司长姜晶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的举办是法学博士生教育中的一件学术盛事,有助于培养高端法律人才。姜晶副司长指出,法学博士生教育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延续法学理念、促进司法实务的任务。本次博士生学术论坛的举办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了一个快捷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园地,是展示、宣传本领域科研成果和研究动向的重要窗口。姜晶副司长希望各位同学在研讨过程中,既要充分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也要特别重视保持本土化的思维与视角,并通过此次论坛,结交新朋友,接触新领域,启迪新灵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或思维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中国人民大学在办学过程中一直关注博士生教育和培养机制,致力于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系统性的博士生研究体系、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博士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 王利明副书记希望各位博士生在今后的研究中以“人民福祉”为最高理念,树立人文关怀,注重法律实务,使书本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关注政策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确立世界眼光;坚持严谨学风,提供真知灼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认为,目前,法学教育正处于飞速发展期,在数量、规模上均有很大提高。他指出,法学院校的博士生教育应当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法学院之间、法学院的同学之间应当加强学术交流。针对立法体系已经较为完备的部门法,应当注重法律解释学的运用;针对立法体系尚未完备的部门法,仍然应当关注立法工作。博士生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当认真细致、严谨深入,对于自己熟悉的领域潜心研究,才能获得非常大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指出,法学研究正日益从立法研究向如何使用、执行、解释法律转变,博士生应当关注这一趋势,努力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本次论坛完全由博士生主办,由博士生设计、策划和接待;参与范围广泛,与会人员来自全国各主要法学院校;还邀请了优秀硕士生,希望各位硕士生体验学术研究,感受学术研究的自豪。韩大元院长希望广大学子重视学术研究的重要性,真正感受学术的价值,体会学术研究的自豪感,坚信法律信念、法律信仰和法律力量,追求学术、热爱学术、将学术作为自己的生命。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编辑:朱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