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要从亚里士多德的年代开始说起。被逍遥学派冠名为“工具论”指的是亚里士多德论著中涉及逻辑内容的部分。从这个名称已经可以窥见当时大家对逻辑学性质的一种认识:它是“工具性”学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成为形式逻辑最经典的理论。
1879年弗雷格《概念文字》的发表,标志着现代逻辑的诞生。这一著作给出了真正的形式语言和演算系统。现代逻辑的代表人物还有罗素、希尔伯特、哥德尔、图灵等。现代逻辑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莱布尼茨关于普遍语言的思想:他期望能够设计一个普遍的、没有歧义的语言;一个演算系统,来“计算”我们争论不休的问题。由此带来的精确性使语言哲学转向得以发生,哲学家们开始注重语言分析。然而,逻辑学与哲学的距离似乎日渐拉大。对于一些哲学家而言,逻辑学变得不再容易理解了,因为逻辑学意味着抽象的符号、像数学一样的演算。另一方面,不少逻辑学家沉迷于自己的符号体系中,关注具体定理的证明。加之,逻辑学后来的发展与计算机科学交叉的特点(逻辑学被称为“计算机科学的演算”),一些逻辑学家觉得他们与计算机科学家更容易交流。如今,面对逻辑学与新兴科学(例如认知科学、计算语言学)的继续交叉、发展,重新思考逻辑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显得异乎寻常的必要和紧迫。
在清华大学2013年10月中旬举办的“跨越大学的逻辑:基础和应用”的逻辑学国际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的逻辑学家就逻辑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于逻辑学研究议程的历史演变,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哲学系教授亨德里克斯(Hendricks)教授说,根据传统的观点,逻辑学是研究有效推理的。然而,当代的逻辑学是一个跨学科的概念。逻辑学研究正确的信息处理过程,这种过程可以是单个主体进行的,也可以是多个主体之间互动展开的。从这个角度看,逻辑学不仅研究推理,也研究理性思维的过程、决策的形式结构和性质等。就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言,逻辑形式分析的方法不仅可以运用到哲学问题的分析中,而且能够用来分析社会现象,向人们揭示现象背后的形式结构。并且,逻辑学在心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中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逻辑学的双重角色实际上也带到了哲学教育中,我们要教给学生如何正确地思维和推理,让那些对逻辑感兴趣的学生能够参与到逻辑学的研究和发展中来。因此,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系莱特吉普(Leitgeb)教授提出,对大学的教育而言,最为重要的是要在二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要展示逻辑学与其他领域相关,同时,也要把逻辑学看作是哲学本身。
然而,现实中逻辑学家和哲学家的距离似乎日渐拉大,这是我们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的郝丽岱(Holliday)试图用形式认识论在哲学和逻辑学之间搭建桥梁。一些将形式逻辑方法运用到哲学问题分析的学者很熟悉其中的挑战:我们需要培养一种交流机制,一方是那些对形式方法推崇备至的学者,另一方则是排斥形式逻辑的学者。这个现象可以借用斯诺(C. P. Snow)在其1959年著名的报告“两种文化”来说明,即这种交流机制介于数学和科学,与艺术和人文之间。逻辑学由于其历史和发展的原因,是承担此中介的最佳选择。建立交流机制最为重要的是双方要同时努力,“形式哲学家”要学会欣赏传统哲学问题的深度和视角,“传统哲学家”要学会欣赏形式方法使哲学问题清晰化的能力。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