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学术评价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一刀切”方式,所有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论文科理科,也不论基础性研究或者应用性研究,都执行着一个制度化的、量化管理的、工程系统的学术评价,由此造成了许多乱象。
学术评价应该是多层次的、开放的、多元化的。换句话说,学术评价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比如,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就应该分开评价。同时要构建不同层次的学术评价体系,高层次的应该是国家级的,中层次的应该是省部级的,低层次的应该是各个单位的。不同层次的学术评价坚持不同的评价标准,不能强求一律,更不能“一刀切”。
学术评价应坚持学术质量第一。任何学术研究都是以问题为中心的,学术研究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学术研究的质量可以围绕这个过程来进行评价。从提出问题的角度来看,学术研究的质量高低取决于其所提出的问题的意义和价值,具体可从“新、大、热”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新”就是必须提出新的问题;“大”就是必须提出重大问题,不能过多关注非本质的、细枝末节的小问题;“热”就是必须提出某一门类学术为人们所普遍关注的,而不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从分析问题的角度来看,学术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分析问题的“深、广、全”。“深”就是研究分析应达到问题的本质,而不能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广”就是研究分析应视野开阔,包含专业学术领域的各个主要方面,不能满足于管窥蠡测、一孔之见;“全”就是研究分析应做到全面而辩证,不能浅尝辄止,更不能以偏概全。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学术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解决问题的“及时、坚决、彻底”。“及时”就是提出的方案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问题,而不是隔靴搔痒,言不及义,纸上谈兵;“坚决”就是提出的方案应该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当机立断地解决具体的学术问题及其相关的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决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优柔寡断;“彻底”就是提出的办法应该能够完全、彻底、确定地解决问题,不能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学术评价应该评价学术研究及其研究者和成果的学术史地位。一项学术研究如果不能够在中国学术史和世界学术史上占据一席地位,那就是一般性的学术性活动,还不足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充其量也就只能作为一种比较个人化或者比较低层次的学术评价。评价学术史地位的标准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承前”,二是“启后”,三是“断代”。所谓“承前”,就是评价其学术根基,也就是对继承、反思、批判前人和异域学术遗产,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具体表现形式和状况如何。所谓“启后”,就是评价其学术发展,也就是对学术发展的推进作用的大小。所谓“断代”,就是评价其学术独立价值,也就是在学术史上确立某种学术思想、学术流派、学术问题、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贡献及其意义。
学术评价应该评价学术研究及其研究者和成果的学术影响。曾在中国拥有至尊地位的以“影响因子”为主的评价体系,最近遭到了学术界普遍质疑和反对。当然,质量好、学术史地位高的研究还是会影响广泛的。不过,这个评价体系在具体的制定和实施中,过分强调了直接的“刊物转引”,而忽视了一些长远的、间接的、潜隐的影响,所以造成了许多负面效果。我认为,学术影响主要在于“引述”、“争鸣”、“应用”三个方面。所谓“引述”,是评价其被同行和爱好者以及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程度。所以,这个 “引述”不仅仅是指刊物的转载、转引,还应该包括论著、网络、报纸等各方面的转载、转引、综述、简介。所谓“争鸣”,是评价其社会反响程度。这里首先有一个前提性问题:如果引起争鸣的原本是一种错误的东西,就不足以作为学术评价的标准。那种能够在争鸣之中不断壮大、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才是上乘的学术研究。所谓“应用”,是评价其有效性。这里要分清楚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的“应用”问题。不过即使是基础性研究,如果完全是清议玄谈,与现实实践彻底不相干,其意义和价值也是大可怀疑的。此外,我们所说的“应用”还有一个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不同,必须注意学术研究的“应用”,尤其是人文科学研究的“应用”,更多地是在理论层面上的“应用”。比如,“美的本质”的界定的“应用”,并不是直接用来进行具体的审美欣赏、艺术品鉴,而是在树立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图式等理论层面上加以应用,然后才是具体深入到艺术欣赏和审美品鉴的实践过程中去。
以上所论虽不能概括学术评价的方方面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有所变化和侧重,但这却是所有学术评价活动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作者系安徽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