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动态
管理文件
文件下载
社科成果
社科动态
人才巡展
高校社科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生二牡豕”传说中的上古史影
发布时间:2014-03-17 10:30:00

  近些年来,清华简《说命》的真伪引起热烈讨论,尤其是对失仲“生二牡豕”的理解,产生不少疑议,成为“失仲”故事是否具有可信性的一个关键。

  “生二牡豕”当指诞下双胞胎男婴

  故事见于《说命》上篇:惟殷王赐说于天,甬为失仲使人……天乃命说伐失仲,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卜曰:“我其杀之?我其已,勿杀?”勿杀是吉。失仲违卜,乃杀一豕。说于围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乃践,邑人皆从。一豕随仲之自行,是为赤■之戎。

  这段文字记述天帝将作为失仲氏庸使之人的傅说赐予商王武丁,又追溯当年失仲生子,产下二豕,占卜神谕,勿杀为吉,失仲杀一存一。待到傅说受命伐失仲,所存之一豕不战而退,保失仲流亡,成赤■之戎。初读这个故事,人们难免会有很多疑问:人如何会生“豕”,为何要占卜杀子,未杀之“豕”何以能保父流亡?

  对此要先读懂何为“生二牡豕”。据《左传》记载,后夔之子伯封贪婪乖戾,被称为“封豕”,即大豕,可见“牡豕”是形容其子生性顽劣,但失仲之子尚属初生儿,占卜也没有其“生性顽劣”的预言,相反却以“不杀”为吉,所以释“豕”为“顽劣”不够恰当。还有人说,“豕”就是形如猪崽的怪胎,但若如此,婴儿不可能长大,更不可能参与保卫疆土和护送失仲远遁。

  从上古民俗或民族学视角考察,“生二牡豕”当指诞下一对双胞胎男婴。以双胞胎为不吉,甚至是妖异的民俗,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所以会通过占卜决定他们的命运;豕多产,以双胞胎异于常人,所以虽为正常男婴,却称之为“豕”,也见于古代民俗。

  原始社会普遍存在杀婴习俗

  康熙壬寅年间(1662),御史黄叔璥受命巡视台湾,作《台海使槎录》,其中有记:“一产二男为不祥,将所产子缚于树梢至死,并移居他处。”汉代应劭《风俗通义》也记述民间有“禁忌生三子者”,认为三胞胎“似六畜,妨父母”。双胞胎不祥的观念扎根于人类原始时代,在原始民族中普遍存在杀婴习俗。其实最重要的是出于经济原因,在生产力极低、生存相当艰难的原始社会,一个母亲很难将一对双胞胎或年龄差距很小的两个子女养活。

  杀婴之俗还涉及原始宗教,列维-布留尔就曾介绍过加利诺米罗人“大概不限于杀死孪生子,他们也不加区分被杀者的性别……杀婴必须在出生后立即完成……如果让婴儿活了三天,他的生命就没有危险了。加利诺米罗人在决定婴儿死活以前是不叫他‘亲生的’。”在一些民族中,婴儿只有举行命名礼后,才算完全的活人;只有举行过成丁礼后,才能在部族中占有自己的位置。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不仅失仲诞下二子,称之为“二牡豕”不足为奇,《尚书·皋陶谟》所载禹曰“启呱呱而泣,予弗子”也可以理解了。

  这些原始宗教习俗似乎距武丁时期十分遥远,商代后期已创造了灿烂的青铜文明。但是,从殷墟卜辞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样习俗的孑遗,例如《甲骨文合集》(以下简称《合集》)14115、14116从字体和契刻部位看,属于同一块卜甲之折,内容是一组正反对贞:“戊辰卜,王贞帚鼠娩,余子?”“贞帚鼠娩,余弗其子?四月。”《合集》14117占卜时间为次日(己巳),仍由王亲贞同一问题。“余弗其子”与《尚书》所谓“予弗子”相同,《史记·夏本纪》正义对“子”的解释有二:一是因投身治水,大禹顾不上为儿子命名,二是顾不上表达爱子之心。这说明在商代后期的武丁之时,一些初生儿要经过占卜等仪式,才能成为父亲“亲生的”,给予命名或抚养。这过程可能要举行一些仪式和祭祀,如《合集》14118刻辞为“御帚鼠子于妣己,允有龙(宠)”,意思是准备为妇鼠之子举行对先妣的祭祀,以求得到祖先的宠佑。妇鼠不是孤证,卜辞还见“召娥子余子”、“余弗其子帚侄子”、“贞勿御子辟,余弗其子”等一批同类卜辞,而且所见基本上都是王亲贞。

  《说命》篇对商代历史的证实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读《说命》可知,所谓“生二牡豕”就是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婴,所谓“失仲卜曰:‘我其杀之?我其已,勿杀?’勿杀是吉。”是失仲亲卜双胞胎命运,“杀之”、“勿杀”,犹如王亲贞“余子”、“余弗其子”;“勿杀是吉”不是占辞,而是讲述者对占辞的概括。

  商代对于占卜灵验者,往往加以详细记录,如《合集》14002记某次关于妇好生育的占卜,卜甲正面两条刻辞为“娩嘉”、“娩不其嘉”的对贞,背面记商王武丁的占辞:丁日分娩,嘉;庚日分娩,弘吉;壬、戌二日分娩不吉。从验辞可知:三十一日后的甲寅妇好分娩,诞下一女,这在商代被认为是“不嘉”,由于不是丁、庚之日,证实这次占卜非常灵验,因而在正面卜辞后补刻了占辞和“不嘉,隹女”等验辞,为此还刮掉一个月前刻下的兆序,成为一组不合常规的“犯兆卜辞”。

  类似的例子还有《合集》6834,这是一大版涉及武丁伐宙的卜辞,曾卜问自癸丑至丁巳期间,战事是否能取得胜利,王视兆得到神谕:丁巳不要出击,待到十一日后的甲子出击方可得胜。从验辞可知,先是“违卜”,于癸亥发动进攻,没有取得预期战果,癸亥夜至甲子凌晨再发起攻势,终于在甲子日得胜,应验了占辞。同样在两版大龟中部,契刻和补刻了这组卜辞、占辞、验辞,而且为了表示重要,大字填朱、小字填褐,契刻违背常理,不避卜兆,是所谓“犯兆卜辞”,为补刻还刮掉了部分周边卜辞。

  殷代还盛行一事多卜,甚至对同一事在数日内连续占卜,这本身就反映出并非事事都按占卜行事,即不乏“违卜”事例,所以失仲“违卜”不足为奇,而对“灵验”占卜的重视和详细记录却启示我们,有关失仲之子命运的故事,很可能也是一个出奇灵验的占卜记录:失仲氏产下一对双胞胎,占卜大吉,但其父却“违卜”,按照传统习俗留一杀一。多年后,婴儿成长为战士,当家国遭遇武丁大军时,邑落陷落,邑人降服,在儿子的保护下,失仲远徙他乡,后成赤■之戎。暗示由于未能全部遵照神谕,致使留下的“一豕”势单力薄,未能组织有效抵抗;而正因为遵照部分神谕,能有“一豕”保护失仲流亡,是不幸中的大幸。正是因为结局印证了占卜的灵验,失仲“生二牡豕”的故事得以流传下来。

  凡此皆可证明失仲占卜杀子的故事是可信的,但疑伪者还对其叙事及语法问题提出质疑,如提出即杀一豕,何得二豕——“一豕乃旋保以逝”,“一豕随仲之自行”,然而细读原文,其事并不涉及“二豕”,不战而退和保父流亡不在同时,而是先后发生的,文中两个“一豕”都是存者的代称。

  实际上,失仲的故事还有一些和商人早期传说可比附之处,如失仲战败远走他乡,成为“赤■之戎”,上甲灭有易,其君逃亡,“为国于兽”,“名曰揺民”,都是战败者流徙,成为化外蛮夷戎狄之国,这也可以从民族学资料中找到依据。这些都表明今人质疑《说命》叙事语言滞碍之处,正反映了上古真实历史的内核之所以难于理解主要是因时代遥远、语言古朴,因而这不能作为《说命》是今人作伪的证据。此外,在武丁卜辞中,还见有作为国族名的失和失侯,占卜内容有“获羌”、“来羌”,为殷王朝捕获羌人奴隶或人牲;“贡龟”以助占卜;“以射”、“毋多新射”,是提供、训练射手。还有“伐失”、“敦失”等对失用兵的内容,古代社会兵刑不分,又有以地命氏的习俗,所以甲骨文记载与失仲的故事并不抵牾,而证明了商代晚期确有“失”之国族。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罗琨   编辑:朱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