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协商民主作出了更加全面、深入和清晰的论述,协商民主制度是国家政治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协商能力是国家政治治理能力的重要构成,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当前中国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将关于协商民主制度的认识提升和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高度
政治协商由来已久,至少可以回溯到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但协商民主在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件新事物,要使之成为科学制度和有效规范,得到大家尤其各级领导的思想认同和自觉践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使之真正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更需付出艰巨的努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功能和途径作出了更加全面、深入和清晰的论述,对其战略地位有很大拓展和提升。全党全社会应当将对协商民主制度的认识提升并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高度上来。对此笔者尝试从以下方面加以概括和解读:
究其地位而言,“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应该也有可能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独特优势,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政治保障,也可以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一种新的类型,作出特殊贡献。
究其适用范围而言,“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协商民主制度不仅适用于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也应广泛运用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
究其建设目标而言,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的民主协商方能有效实现协商民主。
究其形式而言,包含着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多种形式。通过形式的多样化实现协商民主的功能多样化。
究其过程而言,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将协商民主贯穿在社会生活尤其重大决策的全过程。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基层民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最广泛形式。要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综上,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搞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是策略问题,而是战略问题,涉及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这样极为重大的问题;不是局部问题,而是全局问题,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宏大问题;不是暂时问题,而是未来问题,涉及中国共产党的千秋大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只有从这样的广度、深度和高度上才能真正理解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在当前中国所具有的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