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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家庭关系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2-06-06 10:59:00

家庭关系是所有人类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关系,而社会关系中的人的发展,离不开家庭、婚姻。正确理解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家庭关系伦理思想的产生、发展及其本质内容,对当前我们构建和睦温馨长久幸福的家庭生活,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家庭观均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让婚姻回归本质。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是不受任何强制、要挟而缔结的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由此可见,爱情和义务的统一是婚姻的道德基础,也是婚姻最质朴的本真。而包办婚姻、过度操办、不合理的天价彩礼等问题,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将女性当作私有物品的陋习,既有悖人伦道德,也与现代法治文明的进程不匹配,是不道德的。

以这样的理论为指导,对于现实中传统意识浓厚的乡村,要给予积极的引导,纠正其中落后的婚姻陋习。强化新时代婚育新风尚,抵制金钱论婚嫁的不良社会风气;积极宣传良性婚姻爱情故事,合理运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让仁爱婚姻、道德婚姻根植于老百姓心中。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看待彩礼问题,将彩礼引导到对婚姻、家庭、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上来,鼓励更多青年加入破除婚姻陋习的队伍中,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的践行者和引领者。对待离婚,恩格斯曾经说过,“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婚姻缔结的基础就是合乎道德的爱情,而非带有任何功利性或目的性的两性结合。

促进新家庭格局建设。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要共同分担家务劳动和养儿育女的责任,遇到事情,彼此商量,共同处理,这是已成为全球共识的现代男女平等观。同时,夫妻之间要互相支持,充分尊重彼此的意愿,特别是当妻子有事业追求时,丈夫更应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合乎人性的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的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为自然。显然,夫妻双方的平等关系才是最合乎人性、最自然的关系,这样的家庭关系才会更加和睦和亲密,人的个性和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从而彰显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学”思想。

新家庭格局建设要将家庭伦理道德作为“内心的法律”,因为其不可能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只能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风俗习惯、舆论和教育的力量来实现,调整人们在家庭婚姻关系中的行为,以维护家庭的稳定,从而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应当是亲密的,父母对子女的情感是充满温情与爱的,这充分体现了尊重、关爱和保护儿童的家庭伦理道德思想,这对新时代中国新型家庭格局中伦理关系的处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增进对子女的关爱和陪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尽管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但是作为父母仍然要腾出时间关心孩子的成长。就像马克思一样,尽管他的一生都在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但他时刻牢记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马克思常利用工作的闲暇陪伴小孩,和他们一起做各种游戏,带着孩子们出去接受大自然的熏陶等。

坚持言传身教的家庭伦理教育原则。有别于学校和社会教育,家庭伦理教育主要通过父母的言行举止、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去影响和感化子女,特别是在传统家庭里,尤其重视长辈对晚辈的影响。这就要求父母或长辈自身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子女成为道德高尚的人。要做到言传身教,父母必须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为子女树立道德典范。

强化家庭责任。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关注每一个人的,包括老人在内,这是最高的人道主义原则。在这一点上,中国是有特殊性的,我们历来重视居家养老,注重子女养老。尤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物质财富仍不够丰裕的时期,家庭内部由子女承担养老的职能。从长远发展看,等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时,这一养老的职能必将呈现出由国家和社会来承担的过渡。在现阶段,由于历史文化的影响,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中国老人普遍对子女养老仍有较为强烈的心理预期。也就是说,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在现阶段仍具必然性和必要性。

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既是家庭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也是共产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赡养老人,不仅要在物质生活方面满足老人的需求,为其提供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条件,同时也要在精神生活方面满足老人的需求。在日常生活中,子女要多关心和陪伴老人,多了解老人的所思所想。一些老人退休后,可能会产生失落情绪,作为子女要学会体谅老人的处境,积极帮助老人理解新事物、了解新知识、适应角色的转换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处理家庭大事时,也要多征求并尊重老人的意见等。创造各种条件,让老人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庭事务或社会事务、活动,使其价值得到进一步发挥和体现。

进入新时代,尊敬老人、赡养老人仍然是维护家庭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同时还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以马克思恩格斯家庭关系伦理思想为指导,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在政府层面,要加大对养老政策的支持和经济投入,特别是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以改善当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基层治理当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比如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加强对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监督、引导。对于家庭养老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要给予大力宣传;对于不敬老养老的行为,应及时干预,并加强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以增强人们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强化赡养责任。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祥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