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一改革举措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具体路径。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运行,一端承载着包括小农户在内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需求,另一端涉及服务主体的供给能力。农业分工的深化使部分生产环节进入市场,形成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专业化的服务供给有助于提升净收益并形成规模经济。农业市场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推动农业分工的细化,从而再次衍生出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因此,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就是在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匹配中,不断强化农业分工深度并拓展农业服务市场规模的过程。
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是市场化服务主体围绕农业生产全链条,根据产前、产中、产后需要提供的各类经营性服务,涵盖农资供应、技术培训、机械化作业、病虫害防治、仓储物流、市场营销、信息技术服务及金融支持等内容。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质量显著提升,各类服务主体蓬勃发展,创新性探索出“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发展出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对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109.4万个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带动小农户9400多万户,年服务面积21.4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16.1亿亩次,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和高端化特征:综合性服务需求突显,涵盖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金融保险、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环节;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数字化服务需求高涨,精准农业技术、物联网监测等手段的运用,可以实现生产管理的精细化和高效化;定制化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个性化的服务模式能更精准地提升生产经营水平。与此同时,我国仍存在服务供给体系整合性和多样性不足、信息化和组织化在需求表达中缺位等问题。一方面,服务供给主体间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社、农机服务公司和农资供应商等服务提供者多为独立运营,缺乏主体协作与资源整合,影响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服务内容无法满足多样化需求。农业社会化服务多集中在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生产环节上,而产前、产后等配套服务以及果菜茶药等经济作物生产环节的服务则较少。丘陵山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是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平原地区的大规模机械化服务不适宜在丘陵地区和山区推广,而市场化服务主体对丘陵地区土地的宜机化改造服务以及依托小型农机具的生产服务开发不足。此外,小农户普遍存在农业经营规模小、技术应用难、信息获取有限等障碍,缺乏表达需求的有效渠道,难以与服务供给方形成有效互动。
因此,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关键在于促进服务供给和服务需求的高效匹配,一方面,健全服务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提升服务主体供给质量。拓展服务供给内容,加大对农业产业链前端与后端环节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服务主体通过合资合作、协作联盟等方式实现服务资源整合,在丘陵山区注重推广大小农机设备协同组合的服务主体合作联动模式,破解边缘地块的作业“盲点”;推动小型服务主体通过联合合作从单环节服务向全程“保姆式”托管服务成长转型。另一方面,强化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健全需求表达机制。鼓励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小农户的联合,促进耕地连片集中,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性服务,从而降低数量众多的小农户与服务主体之间的服务交易成本。深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年度服务需求征集机制,鼓励服务对象依托平台发布服务需求,广泛发展“订单式”服务。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