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意义 ] 随着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作为社会建设两大基本任务之一的社会治理获得了各界的普遍关注,如何在新时代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作用以改善和发展民生就成了新的时代课题。[方法/过程]本文拟对社会治理领域的智库发展现状和趋势做出研究,以更好服务于社会建设的需要。具体而言,从地域分布、研究类型分布、成立年份以及社会治理智库在各类智库中所占的比重来了解我国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目前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结果/结论]结果表明,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多集中于北京地区,不同类型的智库中社会治理研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智库类型与成立时间有直接关系,文化研究和社会发展研究占比较高,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体制内的智库依然会是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中坚力量。
1、社会治理概念界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改善民生与社会治理紧密连接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对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根据报告,我国要打造的社会治理格局主要包括: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简言之,在我国,社会治理是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作为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治理主要涉及社会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如社会福利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公共服务、人口与亲缘关系以及政府部门管理社会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从内容上讲,社会治理包括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在西方,由于社会中心主义和公民本位力量强大,建立基于理性个体基础之上的社会自治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由于近代以来长期受到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干扰和破坏,现代化进程步履维艰,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政党来团结、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出于历史的原因,我们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惯于根据执政党的政治实践和政治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科学、民主、有效的治国理政。故中国的社会治理呈现出与西方社会治理理论不同的样式。
关于社会治理的主体、客体、目标、内容,学术界尚没有统一的共识。与政府机构对社会治理的理解相比,学术界多了一些对社会治理主体权力的诉求以及自己协商管理自己事务的倾向。唐俊认为,社会治理是指,在社会领域中,从个人到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各种多元主体,对与其利益攸关的社会事务,通过互动和协调而采取一致行动的过程,其目标是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要。学者斯托克认为社会治理的内涵应包括 5 个方面内容:(1)治理主体不仅限于政府,社会机构和其他组织皆可称为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2)国家让渡其部分权力给社会组织和群众性机构;(3)各社会机构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4)社会治理成体系成网络化;(5)社会治理过程中可运用各种治理术管理公共事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社会治理是在保持社会和谐有序运作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组织各方参与,共同协调,协商处理各种社会事务、社会矛盾,运用理性和制度化手段解决问题,实现社会良性运作的一种治理术。与政治治理相比,社会治理更突出社会群体层面上的协商谈判,而非官员和政治制度的指令性治理和宏观层面上一刀切的行政解决措施。与经济治理相比,社会治理在用市场力量解决问题的方面显著弱化,更强调社会组织和市场等各主体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努力。
2、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收集到的数据来自《中国智库名录》,该名录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调查、评价与建设方略研究”(项目编号:15AZZ009)的阶段性成果,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负责研究并出版发行。名录中“智库”指公共事务决策咨询机构,其独立于决策部门,为决策机构估计形势、确定目标、制定政策提供建设性的决策依据和决策方案,并进行决策评估和政策解读。名录共收录国内 1,192 家智库,根据智库性质不同,将智库类型分为政府部门智库、政党系统智库、科研院所智库、高校智库、社会智库、合作智库、高端智库和平台智库。智库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名录收录范围包括:党政系统省部级以上机构所属智库,国家级科研机构研究所或院直属的研究中心智库,高校校级以上智库及其他高校智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企业智库,合作智库,高端智库,平台智库,智库研究与评价机构,以及其他有较大影响力的皮书研创团队智库。该名录收集的智库信息主要包括:智库所属类别、主管单位、成立时间、第一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主要研究领域 [7]。这些信息主要来源于智库官网、网络等公开渠道和机构调查数据。此外,由于中国智库现状复杂,名录收集和判定工作十分不易:对于一些机构,仅从名称上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智库功能;还有些机构从名称上看是智库,但实际上与智库毫不搭边;特别需要提到的是,一些社会智库业务范围宽泛、特点迥异,情况更加复杂。囿于条件限制,名录可能会存在部分智库及其部分信息错漏的情况。
2.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本分析,通过对各个社会治理领域的智库研究类型分布来了解智库的具体关注点,并对这些智库关注的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和排名以发现其中的内在联系。通过地域分布来了解各地区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发展水平差异。将地域分布与智库类型和性质相联系并进行对比,找出制约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发展背后的结构性原因。通过考察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在不同类型的智库中所占的比重来考察哪些部门对社会治理更重视,更愿意投身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运用横向对比来研究不同类型智库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研究方向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本文采取以下标准,筛选社会治理领域智库。(1)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民生保障,例如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及改革、扶贫、住房养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这些研究方向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阀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2)主题类别。人口研究、农村社会、文化发展、社会结构与分层、家庭研究、企业组织改革与发展、制度分析、社会心态、弱势群体研究、社区研究、公益事业等。(3)社会治理机制。包括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功能定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国家利益与社会成员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市场作用的边界和范围,用什么样的方式调节社会资源再分配,如何协调利益相关方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机制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各主体能否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以及主客体之间的互动能否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社会治理机制能否良性运行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直接关涉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考虑到“社会治理”概念出现的时间相对比较短,在具体筛选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过程中,但凡出现社会治理领域研究的机构都被纳入分析范围,而不考虑研究机构的规模和整体科研实力。多数党校系统智库被排除在外,因为党校大多数时间承担党员及其干部的培训任务,科研人员注意力大多集中在学习党的最新精神及其他党务上面。故其社会治理研究主要偏重于党务方面,其职能更符合“政党治理”的内容。科研系统方面,将国家级智库分列为各个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省级科研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列入,而不再以某一个研究所单列。
3、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结构化分析
3.1 占比分析
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类型分布,包含该类型智库在不同类型的智库中的分布比重和该类型智库不同研究领域的分布特征。截至2016 年 9 月 30 日,全国共计 252 家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名单详见附录)。
从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在不同类型智库中的比重来看,政府部门智库 248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27 家;政党系统智库 48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2 家;科研院所智库 123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45 家;高校智库 444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118 家;社会智库 177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38 家;合作智库 89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20 家;平台智库 8 家,其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 2 家。
平台智库数量少,相互比较意义不大,但为了研究的完整性亦将其纳入。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在政府机构中所占比重达到 10.8%,在政党系统中占比 4.1%,在科研院所中占比 36.6%,在高校系统中占比 26.5%,在社会智库中占比 21.4%。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在科研院所智库中占比最高,在基数上,高校智库数量远远多于其他智库(如图 1 所示)。
图1 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在不同类型智库中所占比重
Figure 1 The propor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think tanks in different types ofthink tanks
一般而言,政府机构智库主要服务于政府部门 , 大多数为事业单位,亦有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成企业单位。课题来源多为纵向来源,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或其他自然科学或者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任务主要取决于该机构性质及所属领导。研究领域多为某一宏观领域的短期内的政策、调研、战略设计等。比如教育、人口、社保等等。
科研院所的社会治理领域研究相对更分散一些,在处理研究事项上不如政府智库的聚焦点为小为专。其职能定位于从事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在紧迫性上,也不像政府智库那样研究短期社会现实问题。科研院所的资金来源除却纵向课题外,仍旧有许多横向课题。在研究任务的空间方面,科研院所的社会治理领域智库高于政府智库。
高校系统智库数量多,研究社会治理的智库相对于其他性质智库来说,数量也比较大,职能定位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随着高校系统改革,大学变成了合同制。但目前看来,对智库的研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与政府智库和科研院所的智库相比,高校在资金来源上更多元,除去纵向课题经费来源,有许多毕业的校友和社会人士以及基金会等可以支持赞助其科研计划。在人才队伍当中,高校的科研人员在数量上远远多于政府机构和科研院所,这当中不仅有研究人员,还有教师。
合作智库和平台智库由于机构比较松散,人才队伍并不十分稳定。所以,现阶段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最有优势的是高校智库,但是其对社会治理领域方针政策的影响力要低于政府机构的智库,甚至低于科研院所的智库。反过来,对高层政策影响力方面的低弱,又使得高校系统更倾向从自身定位以及外来资助当中去寻找研究的关切点。
短期来看,各种类型的智库当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构成比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但是社会智库和平台智库除外,原因在于社会智库和平台智库游离于体制之外,无论其组织架构、课题任务和目标,还是人员结构都存在种种潜在的、不容易预估的因素。当然,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类型和数量,本身也要受制于社会治理在实际的研究以及理论探讨中的内涵和外延的边界范围等问题。
不同智库机构的研究领域多种多样,本文根据主题类别对其进行分项合并,按照主题进行搜索、筛选并对相关项进行合并,例如社会保障涵括社会保险、医疗等,统一合并为社会保障。一些研究机构包含某主题多个研究方向则合并为一个主题项,例如某人口研究中心下包含性别人口、人口流动研究等等,统一合并为人口研究,分项数目不重复计入,以研究机构计算。同时,对研究领域的筛选,由于多有交叉重叠,例如精神文化与文化产业,本文遵循社会治理研究的准则——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相互配合,将纯粹经济的、政治的研究等排除在外。
表1 社会治理领域智库不同研究领域数量排名
Table 1 Numbers of the research fields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think tanks
统计发现(如表 1 所示 ),社会治理领域智库中文化及发展研究(不含文化产业)89 家,社会转型与发展 86 家,民族研究 56 家,农村发展 49 家,教育改革 35 家,社会保障 33 家,人口研究 32家,企业与社会组织21家,劳动与就业12家,社区研究 10 家,收入分配 10 家,住房政策 3 家,女性研究 2 家,社会心理 2 家,养老 1 家。
其中,政府智库中关注度排名前几位的是社会发展 10 家、教育 5 家、人口 5 家、文化 2 家。科研院所智库关注的研究领域依次是社会转型与发展 12 家、农村研究 3 家、文化研究 1 家、社会保障 2 家。高校智库中,关注社会治理与发展 34 家、农村社会 19 家、教育改革 17 家。社会智库聚焦于社会发展战略,社会调查等,合作智库聚焦于发展政策和发展战略。
政府智库与科研院所智库相比,更注重教育和人口研究,也许是因为教育和人口研究紧贴宏观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政府机构来讲重要性比较大。如果考虑到主要是中央政府智库机构的话,这一特点就会更加显著。反推之,从其社会治理领域的智库研究方向观察政府机构智库可以发现,教育部门、计委部门、人社部门等依旧是主要智库部门。这说明,并非是有了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才有了这些部门,而是先有的这些部门才有了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为了不陷入概念游戏的泥潭中,就很有必要厘清这些部门在向智库转型的过程中如何重新对自身定位的问题。当然,这属于另一个课题了。从政府部门所属智库出发,新成立的社会治理智库几乎很少或者没有,相反,社会智库和平台智库的出现则与社会治理的研究热潮更为密切。
科研机构由于不事教育,对教育方面的关注相对比较弱。同政府智库的相同点在于该机构大多早就存在,研究方向和领域受到既有研究人员和研究室的具体科研要求限制,也受到社会治理相关研究要求的影响。相反,高校智库当中教育和农村研究占据很高的比重,也许因为高校本身职责定位就是教育。农村研究的出现,对高校智库而言则几乎主要是实际情况所限导致的,因为对任何研究人员和机构来讲,能否接近和进入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是最重要的问题,农村社会几乎是社会的底层,没有什么门槛,相较于政府智库获得宏观数据以及进入各种场域的便捷性,高校系统智库就要逊色许多。其次,农村社会是一个各种人文关怀可以尽情释放的场所,无论主观的客观的,复杂的简单的研究方法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用武之地。对基层农村来讲,社会改革与转型的试验场在农村留下了最深最绚烂的色彩,庞大的教师和研究人员队伍最容易在这里结出硕果。
社会智库和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校智库均不相同,社会智库主要承接的课题并非来自国家和政府,而大多数是商业营利机构,所以研究课题跟着项目走,往往是一些大型的社会调查、政策咨询、顾问等。
从目前来看,高校系统智库总量仍然会比较高,但相对量则很难保证,由于社会发展更加多元化,教育分流等政策也使得高校生源的数量面临不确定的情况,这就为资金本就不太富余的大多数普通高校带来新的考验。从事业单位改制顺序来看,高等院校智库显然早于许多政府智库和科研院所智库,是属于比较早被放手的,指望这样的智库机构长久可持续发展显然也不符合实际情况。除了少数重点高校,以及富裕地区的大学,拥有比较充足的财政和各项资金支持外,大多数普通高等院校在人才物力财力方面尚不具备发展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资质,这就为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集中化提供了可能,但这种可能又何以使丰富的地方性社会知识得到完全的展现,又何以使得政府、社会、市场发挥恰当的作用呢?仍然是有待检验的问题。
3.2 成立时间分布
统计发现(如图 2 所示),大学智库成立于 20 世纪 80 年代的有 5 家,成立于 20 世纪 90 年代的有 17 家,其余的大学智库均诞生于 2000 年以后的十几年间。科研院所智库除了广州社会科学院和河南社会科学院等少数成立时间较早的智库外,大多数智库均产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社会智库和合作智库基本皆成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发展至今,分布并不均匀。政府智库成立时间比较分散,20 世纪 50 年代、20 世纪 70 年代、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至今都曾出现。合作智库亦集中成立于于最近 10 年。各地的政府参事室由于缺少公开信息和资料,所以大多没有列入统计范围。
图2 不同类型智库中社会治理领域智库随年代变化趋势
Figure2 The trend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think tanks in different types
由北京地区的智库统计可以发现,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至今是社会治理领域智库集中成立的时间段,略去智库基数的差异外,江苏地区和陕西地区等少数地区的大学智库成立时间,集中于 20 世纪 90 年代或者 21 世纪初期的几年。但是这 2 个地区的智库出现后,就再也没有新的智库出现了,而在时间的排列分布中,北京地区在 20 世纪至今成立的智库中,明显时间上更接近,每一年都有智库出现。
政府部门的社会治理智库的时间出现跨度比高校和科研系统要大,科研系统智库集中成立于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高校智库集中成立于 21 世纪前十几年,政府智库则没有明显的分布趋势,从北京到各地均有此种情况,20 世纪 50 年代、20 世纪 70 年代、20 世纪 80 年代、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都有新的政府智库成立,只有 20 世纪 60 年代似乎没有政府智库出现。分布也无明显规律。与高校和科研智库相比,政府机构智库的这种变化中的不变性恰恰说明了其本身是政策的直接发起方或者支配方,而高校智库、地方科研智库和社会智库在变动的规律性方面的特征就明显高于政府机构的智库,当然也不能排除,社会智库由于样本量比较小而呈现出的统计偏差。中央机构的科研智库和地方科研智库略有不同,由于统计上的原因,中央科研智库的研究院所被单列出来,其研究智库成立的时间顺序也没有什么规律性,其松散程度远远低于地方社会科学院。
把智库的成立时间顺序分抵到各个省市发现,各地的大学智库并没有北京高校那般密集的出现,除了高校数量稀少的原因外,地方高校受到当地政府机关以及学校和社会其他机构的影响而成立智库的初衷仍然是存在的,其智库一经产生,影响消除,似乎就再没有别的更大的政策方面的动力了。
3.3 地域分布
由表 2 可知,北京的社会治理领域智库聚集效应非常明显,共计 109 家,这个数量是排名第 2 的上海的 5.5 倍,排名第 3 的湖北的 11 倍。北京地区的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数量远超其他所有地区智库之和的 93 家,从一个侧面看,北京地区社会治理领域研究规模非常大,科研水平可能比较高;但从另一个层面说,其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异已经不能单单用不均衡来形容了,北京与其他任一地区智库数量之间的比对几乎都是断崖式的下降。北京地区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数量比较多,是因为整体智库的数量就比较多,或是因为在所设定的筛选标准中,国家级的政府、政党系统科研单位大多集中于北京,众多优质高校也集中于北京么?问题显然不止于此,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来看,首先,其要解决的是政府职能和效率的问题,北京的政府机构面临这个问题,其他地方政府机构同样面临这个问题,除了治理能力有高有低的情况外,如何提升政府治理效率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地理位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倘若不考虑智库在北京地区的聚集,纯粹从治理角度讲,加强北京地区智库与其他地区政府部门的联系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路径,以此来解决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效率的问题。但没有资料显示北京地区智库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固定的、频繁的、有效的合作和交流。
其次,从社会治理机制上讲,社会治理的提出,其本意是为了扩大社会组织以及市场等在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等方面的力量,扩大参与者的范围,但经验表明,各个参与方的范围并没能如预想般扩大。
从表 2 中可以看到,在一些边疆地区,如西藏、宁夏、内蒙古等地,地广人稀,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几乎没有。但中部地区,如河南、山西、河北等,其地理位置重要程度、人口数量和密度均远大于边疆地区,却也很少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尤其河南地区是人口大省,其科研实力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人力资源优势十分不符,目前而言,该地缺乏外在的推动力,如果没有政策方面的扶持,该地区的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建设仍会非常迟缓。
表 2 不同地区社会治理领域的智库分布
Table 2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think tanks in differentregions
从各智库机构的官网可以发现,各地的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研究重点多有差异,江苏地区倾向于移民、水利以及社区方面的研究,贵州主要是人口和人类学方面的研究,甘肃和云南主要为民族研究,上海地区偏重于社会管理以及统筹城乡发展等。广东地区偏重于人口和城乡研究,湖北地区偏重农村及其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研究。四川偏重农村、人口和社会发展。浙江地区偏重于现代社会发展。北京地区偏重于整体的社会发展,企业改革,人口、教育、城乡等。各地通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方向,从中找出共有的主题比较困难,从各地地方发展报告来看,不同地区差异比较大,有些地区水利水文情况比较特殊,一系列的社会治理措施仅仅围绕水域环境及其相关配套的人力物力和制度等,还有一些地区产业优势明显,于是人口迁移流动及其连带的子女教育医疗问题凸显,一些地区干旱缺雨,社会治理主要围绕以荒漠治理为核心的资源运输及其配套服务体系。
可以说,社会治理是一套宏观政策,同时,更是一项地方经验,如何在地方不同经验基础之上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将会是各地区都亟待解决的问题。
4、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发展前景
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既有一般智库的特点又有不同于其他智库的特殊性。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发展前景即受到这两方面的制约。
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智库相比,中国的智库有着天然的特殊性,当美国的科研人员与政府官员在旋转门的机制下交相流动的时候,中国的大多科研机构才刚刚改头换面,尽管个别智库动机不同,但是在应时应运以及为国家发展献计献策这一点上基本是相同的,和中国智库相比,美国的智库制度运转的弹性更大,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的智库还没有制度化,更不是说中国的智库制度就没有弹性,而是说,中国的智库是与行政体制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在行政体制的管辖下,事业、企业和社会智库的特点各不相同,这种不同就是中国智库制度的弹性所在。
毋庸讳言,中国的智库建设以及对智库本身的研究并不成熟,这种不成熟的状态既表现在政府研究机构也表现在学术界和民间。作为整体性智库建设及其研究的趋势能否一直持续下去将主要取决于政府机构的政策持续性和稳定性。智库研究的热潮主要由政府机构推动,那么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何以先前已存在的研究机构改头换面就被称之为智库了呢?从官方文告可以发现,服务于政府决策是智库机构的主要职责。早在智库热潮出现之前科研机构既有服务于政府决策的职能,何以又重新表立智库之名,以服务于政府决策呢?可能性的解释是,之前服务于政府决策的职责并不清晰,这种不清晰首先出现在智库机构的意识当中,而意识是通过概念流动的,所以有必要为其服务属性重立新名,统一意识。于是智库及智库之名顺理成章的出现了。
在这里,就会出现若干新的问题。其一,如何才能使得智库更清晰地服务于政府决策。其二,服务于政府决策是一个问题,如何更好更有效率地服务于政府决策则是另一个问题。在现阶段的智库机构当中,由于方方面面的局限,能够服务和愿意服务的智库机构通常是离政府机构距离最近的智库,关于这一点,只需查一下首批 25 家智库名录即可清楚,这 25 家智库几乎全部是中央级别的智库机构。关于未来第 2 批和第 3 批划定的智库名单范围,如果有的话,依然将会是依据其与中央机构的距离来评判的。这里的距离指的是该智库机构的级别以及科研能力,当然,这 2 个标准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其三,未被划入智库的研究机构存续性如何的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考虑的是,在明确了智库机构服务政府决策的属性之后,如何保证正确的意见和决策信息能被接受将会是服务于政府决策之后更重要的一个问题,群策群力还是令行禁止,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将会是未来所有智库机构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社会治理领域的智库也不例外。
除了所有智库的一些共同点外,例如受到政策的推动而产生,或者服务于政府决策的重大方针。社会治理领域智库也有其殊异点,其特殊性在于该领域不同于其他的领域,其存续与发展将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
首先,对社会的研究将会持续存在,但是社会的边界和范围将会不断伸缩,而社会治理就在社会的边界和浮动范围之内。除了定义上的分歧和争执之外,社会治理领域智库能否更好地发展下去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主体性力量的强弱程度,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各智库机构的意愿,以及智库的研究资金来源和人才数量等。目前来看,由于社会治理领域的定义模糊,先前社会或者社会学研究的领域有相当大一部分被划到了社会治理领域之中,纯粹研究社会治理的智库少之又少。社会的分化或者凝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趋势,仅仅就现阶段而言,社会主体性,例如公民,社会自组织群体等的力量还比较微弱,其能否被纳入社会治理的主体还有待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社会自组织之间并不会有太大的冲突(理念上的冲突),但是假使社会自组织的力量足够强大到有可能改变政府的主体性地位时,社会治理领域智库的研究究竟向何处去就会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考验了,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或者多小。
在现有的情势下,若社会自组织并未膨胀,那么政府政策的支持性就会变得很明显,支持就发展,不支持就有可能衰落,这就要看官方的关注点在哪些方面了。各个智库机构本身的发展意愿也是随着官方意志而变化,区别只是不同机构的意愿更疏远还是更接近而已。
从各个智库本身来讲,人力和财力始终是最重要的力量,当前,各智库机构本身的财力即受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影响,也有来自境内境外,和其他私人企业等捐赠的基金资助等的影响。最稳定的财政支持一般来讲都是针对中央机构智库以及富裕地区或者重点名校的智库机构,这 3 种智库在未来仍旧会保持自身的优势,尤其是重点的高校智库除了政府拨款和各种资助外,还会获得捐赠,资金相当充足,一些重点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尚有往高校智库流动的迹象,当然,这一点也可能影响到未来智库的地域分布。
但同时,高校的这种捐赠有某种偶然性,这种偶然性跟该校所属院系的领导,校友的能力、兴趣等都有极大的关系,虽然没有建设一种常态化的资金支持机制,但是若该校一次性收到数千万元资助则基本相当于该校智库未来 10 年可以不用担心资金的问题了。
简而言之,社会治理领域当中政府智库、科研院所智库、重点高校智库在可预期的将来仍旧会有各自的发展特色和优势,大多数普通高校智库、平台智库、社会智库由于受到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变动性将会比较大,其智库属性也会面临较大的考验。
5 对社会治理领域智库发展建议
当前 , 主要的智库机构仍然是一些体制内的研究机构,如政府智库、高校智库和科研院所智库。在上述的分析过后,提出一些具体的智库发展建议。
首先,在针对智库机构的主要宗旨和目标这一点上,不同类型的智库机构 ( 体制内的智库 ) 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相互化约的,所以为了更好地发挥不同智库机构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对智库机构进行某种统合。实行政府机构智库领导的小组负责制,发挥不同智库的各自优势。具体而言,成立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智库和其他智库人员共同组成,针对具体项目,由专家委员会选出项目小组,组长由政府智库人员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智库人员轮流出任。由组长不定期召集项目小组人员,项目结束小组解散,项目出现则重新召集新的小组人员,小组人员由专家委员会推荐加选举产生。这样做的原因在于,由政府智库牵头的社会调研更容易获得进入各种场域的便捷性。其次,我国社会发展一直由政府主导,政府智库带头协调更容易获得各方认可,减少团队合作中产生的各种摩擦。其三,由政府智库人员组织实施研究,无论是在研究过程或是研究结果的呈送方面,间接地在政府和普通学者之间消除了一些隔阂。
其次,智库的资金、人员支持。由于大多数地方科研和高校智库研究人员匮乏,资金不充足。不利于地方社会治理的发展,故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手段对地方社会治理智库实行“连帮带”的一系列措施。具体而言,通过政策倾斜和自愿参与的原则,使知名智库领域专家和地方智库之间建立一种人员流通机制,专家费用由国家、地方政府和地方智库共同承担,规定专家最少服务时间,同时积极挖掘吸引国内外一批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争取形成一支稳健的人才预备队伍和良好的人才梯队格局。
为了保证充足的资金供应,一些大学智库有必要充分发挥校友会的作用,联络一批有能力并且愿意资助或者与地方智库合作的社会人士,拓宽资金获取渠道。同时,尽量加大对本智库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出,注册成立一批在下游负责开拓市场及运营的公司,或者由高校的出版机构及后勤部门负责运营推广,争取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终达到自力更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第三,建立一套完整的考评体系。智库的运行及其成果产出都需要一套新的区别于学术界的考评体系,从智库的成果产出、影响力度、人才数量等方面综合评价,将具体标准细化量化,建立一套可与相同或相近的智库机构相互学习借鉴的新模式。同时,该考评体系应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以便根据智库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