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动态
管理文件
文件下载
社科成果
社科动态
人才巡展
高校社科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进国家创新战略
发布时间:2018-11-28 10:19:00

  国家创新战略是一国政府对“为什么创新”“在哪些领域创新”以及“如何促进创新”的总体谋划。这一方略要落在实处,必须高度契合企业这一创新主体的发展诉求,得到企业家的积极响应。为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将国家的战略意图转化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政府就需要理解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尤其是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让企业感受到与国家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联系,建立“企业强,则国家强”“国家强,企业会更强”的共生关系。

  自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来,保护企业家精神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政策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开场合多次谈及企业家精神,如“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守实体经济,落实高质量发展”等。

  那么,在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中,有哪些企业家精神需要政府来激发和保护呢?

  一是创新精神。创新面对的是未知领域,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可能带来好处,也可能带来危害。不冒险,无创新。如果政府的政策导向是风险规避,固然不会出错,却也绝不可能率先突破。作为高风险、高回报的经营活动,企业创新能否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概率可能很低,但有政府支持会增加企业家的决心和勇气。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辩证地看待创新的不确定性,要有坚定的态度,不能因为可能存在的风险而捆绑企业的手脚,阻碍企业创新的步伐,应给予一定的试错空间,“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在适度范围内要允许企业犯错误;对失败也要有宽容的态度,帮助企业解除对创新失败的后顾之忧。

  二是颠覆精神。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破坏”,将打破“旧的平衡”和“秩序”,可能会颠覆旧技术、颠覆旧规则、颠覆传统行业,冲击原来的利益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不稳定因素”。如果政府的政策导向是维持“平衡”与“稳定”,那么志在标新立异的企业创新在萌芽状态就可能被扼杀掉,社会就只能在传统的束缚下如“一潭死水”般运转。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允许企业在创新活动中质疑旧的规则体系,政府要提升认知,转变思维方式,重点不是“堵”而是“疏”,要引导新势力与旧传统的替代,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一味消除可能导致“不稳定”的因素。无颠覆,技术就不会弯道超车,社会更不会进步。

  三是实干精神。企业创新需要大量的人员、资本投入,初期没有成果产出,即使有成果产出也可能是在经历一个未知的、很长的周期之后,这需要企业以工匠精神去坚守,以敬业态度去打磨。如果政府的政策导向是严格考核企业的收益,企业必然将蝇营苟苟于赚快钱,如果整个社会都形成这样的浮躁风气,根本不会有企业脚踏实地地投入创新活动。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变革考核制度,引导形成鼓励实干的风潮,一方面,对务实求本、专注于攻克国家亟待突破核心技术的企业要给予足够的耐心,“静待花开”,一旦突破,就要给予能够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奖励;另一方面,对不务本业、在技术研发上浅尝辄止、投机主义严重的企业,则要加强在资金、政策上的严格管控。

  四是契约精神,它是创新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同样也需要契约精神,具体表现为诚信。这一理念将为创新提供良好的秩序,如果政府在诚信建设方面无作为,任由欺诈、恶意侵害等不法行为在社会上肆虐,企业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创新将荡然无存。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互信的创新氛围,一方面,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中要讲诚信,政府不能依仗手中的权力随意违背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另一方面,政府在处理企业间纠纷的时候,也要秉公办理。对于企业冒着巨大风险、付出巨大成本和心血得到的创新成果,政府必须加强保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或“为他人作嫁衣裳”,任何企业都将不会主动去承担风险。

  五是合作精神。在全球化时代,任何企业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往往会通过供应链、产业链与其他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因此创新绝不能“闭关自守”,关起门来做研发,而是要充分利用一切创新资源,与外界建立密切的创新合作关系。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必然具有开放的胸怀,有积极对外合作的意愿。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激发企业的合作精神,在一些重大创新领域,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家开放合作,引导国内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加入创新联盟,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妥善处理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要为企业的国际合作创造有利条件,通过灵活的外交手段,消除可能存在的、非技术性的阻碍因素,全面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产生互利共赢、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六是担当精神。国家创新的目标在于驱动发展,尤其是可持续、包容性发展,对外表现为增强国家实力,避免受到他国欺压,对内则表现为增加社会财富,为国民创造美好生活。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政府要引导企业创新服务于这一目标。从企业家的立场来看,区分利害,企业创新的结果可能面临四种情形:对己有利、对国有利,对己有利、对国有害,对己有害、对国有利,对己有害、对国有害。对于一、四,不存在争议,但对于二、三,则存在义利之辨。企业家追求利润,有自身的企业目标,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就需要明辨是非,如果只是一味牟利,不顾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福利,甚至不惜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代价,这种创新必然不会长久。对于对国家有利,但对企业可能存在不利影响的创新,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适时适当地进行补偿,或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加大对维护国家利益的企业创新的奖励,从而激发企业家的担当精神。

  综上,要将国家创新战略切实转化为企业的创新活动,让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进行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产业化,最终实现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政府在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中就必须明确政策导向,推动机制变革,努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的冒险精神、颠覆精神、实干精神、契约精神、合作精神和担当精神,为企业创新“松绑”,给企业创新吃“定心丸”,为企业创新“加油”,尤其是营造一种公平的氛围,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要让所有的企业家都能切实感受到来自政府的理解、尊重和关怀,将企业发展与国家振兴结合在一起,从而激发出技术、市场蕴藏的活力,助力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真正实现国富民强。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赵刚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