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是一个具有标识意义的中国话语和中国理论,其标识性也许在“经济”与“economy”的概念中已经潜在,但作为话语和理论体系,期待自觉的学术建构。学术自觉和学术建构从哪里开始?从方法论与价值论开始。其中,作为人文与经济关系的“化境”,是最具方法论和价值论意义的中国话语和中国理论。
“化”的中国话语与“人”的中国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谓文化经济是对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的统称,其实质是文化与经济的交融互动、融合发展。”“文化经济的本质在于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说到底要突出一个‘人’字。”这段话有两大要义。其一,文化经济的本质是文化与经济的互化,互化即“交融互动、融合发展”;其二,文化与经济的“互化”点,或融合点是什么?就是“人”。必须研究的问题是:“文化经济”如何成为“人文经济”,并由此形成一种独特的理论形态即“人文经济学”?全部秘密在于“说到底要突出一个‘人’字”。突出了“人”,把“人”当作文化经济的主体和价值,“文化经济”就成为“人文经济”,也才可能建构人文经济学。
于是,在概念话语及其所展开的理论体系方面,文化经济、文化经济向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的转换与推进,便逻辑和历史地内含两个要义。第一,“文化经济”的概念话语的重心,既不是“文化”,也不是“经济”,而是二者的交融融合,即二者互“化”所生成的“一体”;第二,由于文化与经济的“一体”之“体”是人,由此,文化经济便逻辑和历史地被表述和演绎为“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
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如何成为中国话语?其方法论标识一言概之是“化”,其价值论标识一言概之是“人”。“化”使之成为中国话语;“人”使之成为中国理论。以人为核心的“化境”,就是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兼具方法论和价值论双重意义的中国话语和中国理论。
“化境”的方法论与价值论体系
显而易见,“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中的“化”不能一般地理解为“变化”,也不能一般地理解为“转化”,而是一种“化境”,追求并达到“化境”,才能建构真正意义上的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
中国哲学与文化话语中的“化”与“化境”,具有四个基本含义。其一,生生不易。“化”即是“易”亦即是“生”,万物的生成发展是宇宙的本性,所谓“化生”。《周易》言:“生生之谓易。”“化”的本性既是“生”,也是“生生”,即新生命、新事物的更生。“生生不易之谓道”,一切皆变,唯有“变”是“不易”即“不变”,“变”就是“不变”,这就是道。其二,界限的消融。“化”不只是某种外部或局部的改变,而是物我界限、个别性存在界限的消融。庄周梦蝶,不是说蝴蝶走进庄子的梦中,也不是庄子走进蝴蝶梦中,“庄周梦蝶,蝶梦庄周”的精髓,是庄子与蝴蝶两种生命状态的互化,是两种生命界限的消融。这也就是文化与经济“交融”“融合”的意境。其三,超越。正因为“化”既是宇宙万物的本性,也是生命的本真,所以洞察宇宙与生命的人生大智慧,人类文明的大境界,就是超越个别性的存在形态的局限,达到“阴阳大化”“万物一体”“人与宇宙万物于一体”的大智慧与大境界。其四,自由。“化”的最高境界是自由,是物与我、人与宇宙万物合一所达到的自由。因而“化”与“化境”所呈现的既有审美意义,如“庖丁解牛”所达到的人与自己活动的合一的审美自由之境,更有《逍遥游》中鲲鹏互化、鱼渊与云外互融的逍遥自由之境。
“化”与“化境”的以上四种意蕴,彼此诠释,不断提升“化”之境。“生生不易”是“自化”,“界限消融”是“互化”,自我超越是“造化”,最后达到的“自由”是“大化”。“生生—消融—超越—自由”,形成“自化—互化—造化—大化”的“化”之“境”不断提升的辩证运动,成为“化”与“化境”的中国话语的哲学精髓。
由是观之,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之“化”首先是“生生”之化,是经济与文化以及超越于二者之上的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既是经济与文化的“生”即生存发展之“化”,也是它们可持续发展的“生生”之“化”;两种“化”的相互成就即辩证互动,在“和则生物”的“生生”中实现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据此,文化经济化至少不只是文化产业,而是文化借助产业的形态实现自身的目的;经济文化化便不只是经济贴上某些文化标签,也不只是经济学引进某些人文科学的价值与理论,如心理学理论与公平正义理论,而是经济发展根本目标的实现。其次,“化”的要义,是经济与文化疆界的消融,不仅是经济学与文化学或人文学的学科鸿沟的跨越,而且是文明体系和“人”的发展的终极目标下经济与文化“庄周梦蝶,蝶梦庄周”般的相互进入、相互融合。这是一种彼此融合的“互化”。再次,正因为如此,在“化”中无论经济还是文化,都达到一种“造化”,这就是在互化的辩证互动中人文—经济生态的建构,是文化—经济一体化所奠基的具有合理性和永续发展活力的文明体系的建构。在人文—经济的辩证生态中,文化与经济都超越自身,也实现自身,这个生态所创化和奠基的是以人为核心和目标的健全的人的生命、人的生活和人的世界。最后,达到人的自由发展的“大化”。由此在文明体系中,无论经济还是文化,都摆脱和超越自身的局限,尤其是科斯洛夫斯基在《伦理经济学原理》中所揭示的那个难题:经济和经济学释放人的“最强”的动力,但这个动力往往并不是最好,最典型的就是孟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所说的经济学逻辑,即“个人的恶行,社会的公利”;文化和文化学释放的“最好”的动力,但这个动力往往并不是“最强”,如伦理与宗教所提倡的平均主义和对消费的束缚等。人文经济学的“大化”境界以“最强动力—最好动力”的文明生态的建构,在人的终极目标和终极意义上,使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达到自由之境,使人在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全面发展中达到自由之境。
“‘化’思维”与“‘+’思维”
基于“化”的方法论的中国话语和“人”的价值论的中国理论,在人文经济学的理论建构和人文经济的历史实践中所演绎的是一种“‘化’思维”,与之相对应是“‘+’思维”。“‘+’思维”是人文经济的实践建构和人文经济学理论建构所面临的中国问题乃至时代问题,也是完成这一建构在方法论和价值论上必须完成的自我超越。
“X+”是随着新兴技术尤其是数智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话语范式,其意是将数智技术在各种领域的应用,如“金融+”乃至“教育+”等,以适应人类世界已经到来的第三种信息方式即以电子媒介为主体的交往方式,实现所谓信息化。由于“X+”的话语范式表达力和传播力强,于是迅速流行,在流行中发生一种重要嬗变,即由话语范式蜕变为思维范式,突破信息方式而扩展到其他理论和实践中,由此便潜在深刻而巨大的误区。“‘+’思维”有几个重要的特点。一是界限观念及其固守。它往往把“+”的主体与对象看作两个截然不同的存在,因而“断裂”是其本质,“+”所达到最多是彼此嫁接的集合并列,而不是交融与融合。二是“附属”与“附加”,它往往把“+”的对象作为主体的附属物品或附加物,根据这种理解,文化与经济在“化”中可能互为附属或附加,达到的最佳效果,也只是实现主体的附加值,如经济的文化装饰。三是工具理性。基于数智技术的“X+”的话语与思维,只能把数智作为工具,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目的价值。据此,在经济文化的过程中,文化就可能沦为经济发展的手段或工具,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是典型表述,它所达到的不是文化的实现,而是文化的失落。四是价值异化。“‘+’思维”也可能达到相互融合,但这种融合往往很难结成文明正果,常常是“婢作夫人”般地颠覆主体,尤其是“人”的价值目的。比如,数智技术在现实世界中的运用,就产生了“智慧校园”“智慧城市”的诸多话语,这些话语的背后,是人的价值、真正属于人的“智慧”被作为工具的信息技术所篡夺,这种价值异化可以名之为“价值让渡”。
要之,人文经济与人文经济学的精髓在“化”,它所追求和达到的是以“人”为主体和终极价值的“化境”。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建构在方法论和价值论上必须完成的前沿性课题,是扬弃和告别“‘+’思维”,建构“‘化’思维”,追求和达到以“人”为本质的“化境”。“‘化’思维”和“化境”是人文经济和人文经济学兼具方法论和价值论意义的问题意识和境界追求。
(作者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文经济学的内涵与价值”首席专家、道德发展智库首席专家、东南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