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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
发布时间:2018-12-12 09:58:00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国际金融合作源自巨大的基础设施融资缺口,而打造多主体、多层次的金融通道,并非简单的资金融通问题,涉及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货币支付、金融监管等层面的金融顶层设计。现有“一带一路”沿线70个左右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生态差异巨大,国际金融合作难度系数很高,只有行稳才能致远。

  资金融通是国际金融合作起点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政策沟通、民心相通)目标中,资金融通不仅是其核心内容,也是国际金融合作的起点。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的特征,决定了其资金需求缺口十分巨大。据亚洲开发银行和毕马威全球中国业务发展中心测算,2020年前亚洲各国基础设施资金需求约为7300亿美元,从长远来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将高达20万亿美元。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保守估算,2016—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年均投资需求为1.3万亿—1.9万亿美元。面对如此巨额的基础设施资金缺口,无论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身金融机构,还是国际性、地区性的金融机构都难以满足;而基础设施回报率较低、回收周期长的特点,使资金需求缺口问题更加突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不仅整体金融水平有所欠缺,而且其金融生态状况迥然不同。参照金融主体指标和金融环境指标,可大致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生态划分为四个级别:优先级、推荐级、保留级和不建议级。其中,除了以新加坡领衔的少数国家位居优先级、以俄罗斯为代表的部分国家位居推荐级,绝大多数相关国家仍然处于保留级和不建议级的行列。这就意味着,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国家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导致其有限的资金难以有效地配置到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另一方面,差异巨大的金融生态环境,也使得在这一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信用风险进一步增大。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相对单一,基本以主权借款或抵押贷款为主,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渠道少的问题十分突出。

  打造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

  不论是基于“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和共赢的核心思想,还是直面基础设施建设巨额的资金缺口,资金融通问题都不是单一金融机构、单一国家单打独斗所能解决的,更不是单一融资体系所能满足的,需要多边金融机构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努力,创造出一条多主体、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通道。

  当70个左右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生态迥异的国家和地区在“一带一路”共同平台上打造多边金融通道时,就不再是单纯的资金借贷与融通问题,而是需要按照协商一致的规则进行多边优势互补,涉及金融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合作、货币支付体系、金融风险监管等诸多方面。因此,“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其实质是金融架构的顶层设计问题。

  在金融制度协调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生态差异巨大,部分国家存在严格的金融管制,彼此之间的资本进出难度很高。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金融合作,首先是金融制度协调和金融规则对接,保障它们在开放的平台上进行合作。其中大多数金融体制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市场普遍不够健全,从间接融资体制向多样化融资体制的演化,构成金融制度协调的重要内容。

  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需要充分依靠各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开发性金融主要发挥“引领性”和“开放性”作用。“引领”指既可连接政府与市场、整合各方资源,又可为潜力巨大的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领商业性金融。“开放”则指开发性金融跳出各国内部,以更为开放的方式与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政策性金融主要发挥“保障性”作用。商业性金融主要发挥“操作性”功能,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必然涉及账户管理、资金结算和清算、代理行关系、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等。这些实务性操作均对金融机构合作提出了具体化要求。

  在货币支付体系方面,为了打造利益高度融合的命运共同体和金融通道,“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合作框架需要拥有自己的货币支付体系或者“币缘体系”。无论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还是试点推广“人民币+X”(X为相关国家适于推进国际化的货币),都是“去美元化”和加强“一带一路”深度金融合作的体现。为了实现货币支付体系的对外独立性和对内合作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需要逐步建立一定规模的多边货币互换体系。中国在签订本币互换协议、货币直接交易、人民币清算银行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方面的先行先试,已经为多边货币互换体系的建立迈出了第一步。

  在金融风险监管方面,涵盖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在内的金融风险,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金融合作不可回避的现实障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预警性、应对性、改善性和保障性措施,国际金融合作就难言乐观。为此,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和统一的投资规则,以鼓励沿线国家信用管理部门、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合作的方式,建立强大的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不仅可以实现金融监管的资源共享与有效开展,而且这些举措本身就是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政府引领、企业为主体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生态整体较为薄弱,具有集复杂性和差异性于一身的多样性特征。例如,大部分亚洲国家的金融系统由政府监管的商业银行主导,对金融机构依赖程度过高;而少数国家的金融体系设计较合理和完善,不存在过度依赖金融机构等问题。即使是同一金融生态要素,其差别亦十分巨大。仅以信贷风险为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部分国家金融机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较高,信贷风险较小;而以缅甸和柬埔寨为代表的部分国家主权信用级差跨度大,容易形成主权债务危机和银行危机之间的恶性循环。可以说,当“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的金融生态之间、金融生态与经济生态之间、金融生态与投融资行为之间交互影响和制约时,国际金融合作任重道远,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行稳方能致远。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是保证国际金融合作行稳的关键。一方面,金融制度、金融监管、货币支付体系等都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征,在金融合作顶层设计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突出相应金融制度安排的基础性与公共性特征,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资源终究是有限的,只有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才能保证国际金融合作的原始动力及其可持续性。换言之,市场化运作的动力在于项目的收益可观、风险可控和利益共享,只有建设项目的融资者和投资者拥有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短期回报与长期回报,“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金融合作才能走得更稳健、更长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国家金融生态多样性对中国海外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17ZDA04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綦建红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