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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1: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使人民不仅享有广泛权利,而且能切实参与到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当中,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真切切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为全体人民真真切切感知和认同的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

具有完整的制度体系。一个国家民主的“成色”如何,可以从制度设计中找到答案。我国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以完整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不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切实把民主制度的功能、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植根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国情,得到广大人民拥护和支持,在实践中彰显巨大制度效能,为人民享有和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强大制度保障。

具有有效的机制和程序。机制和程序设计合理、严密有序、运转顺畅,制度确定的内容、价值和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新时代以来,我们注重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具体机制和程序,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比如,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我们修改了多部有关人大制度的基本法律,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在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方面,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出台,协商计划制定、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更加明确,推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具有畅通的民主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通过民主选举,人民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通过民主协商,人民的利益要求能够畅通表达,形成凝聚各方面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通过民主决策,基层的声音能够直达各级决策层,把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通过民主管理,人民广泛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中,参与到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中,切实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选举结束而中断,保证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显著特征,民主含量高、民主成色足,是真正的人民民主。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陈 诚 刘 诚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