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女,1975年生,辽宁鞍山人,满族,中共党员,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江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入选“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荣获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称号,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荣誉称号,江苏省自然辩证法学会青年人才奖,江苏省自然辩证法学会建言献策奖,江苏大学有突出贡献人才奖,江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培养对象荣誉称号,江苏大学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江苏大学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江苏大学优秀班主任称号等。
社会兼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
主讲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全校本科生公共课);《自然辩证法概论》(全校理工类研究生公共课);《思想政治教育调查统计分析》(本科生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本科生专业课);《生态哲学专题研究》(硕士研究生专业课)。
科研获奖:目前已经出版专著2部,在《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1项、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及校级项目4项。获得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优秀研究教育教学模式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镇江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江苏省首届思想道德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1项,江苏省社科联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三等奖1项,镇江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江苏大学党建优秀论一等奖2项,江苏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江苏大学优秀教学质量三等奖2项。担任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负责人,江苏省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主讲教师。
研究方向:1.马克思主义哲学;2.科学技术哲学;3.生态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