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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13:49:00

  经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专项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我省社科理论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力争推出一批形式多元、内容丰富,有深度、有分量、有新意的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

  二、类别及相关要求

  此次招标分为重大项目和其他类别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分为三个序列,分别是意识形态和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旨在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问题;江苏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以研究解决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侧重省委省政府决策急需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江苏地域历史文化研究,旨在深入研究对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江苏精神具有重要影响,具有鲜明江苏地域特色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计划立项15个,一般每个资助20万元。研究周期为两年。成果形式为不少于15万字书稿或研究报告。

  2、其他类别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适当结合省情实际。申报人结合选题方向,突出重点,确定具体题目开展研究。这类项目计划立项40个,其中重点项目10个,每个资助8万元;一般项目30个,每个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为一年。成果形式为成果要报、系列理论文章(学术论文)。

  本次课题招标共确定55个选题方向,重大项目和其他类别项目分设选题方向(详见附件)。申报课题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课题面向本省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机关、新型智库公开招标。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人须承担过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投标重大项目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重大项目。投标人主持的各类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未满三年的,不得申报。

  3、投标人只能申报本次专项的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专项的其他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投标人不得以同一选题投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

  四、具体事项安排

  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各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办。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2)每项《投标书》电子版1份;(3)投标材料电子版汇总清单。

  我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报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后,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8802748,88802758

  电子邮箱:jsghb2008@ 163.com

  附件:

  1、选题指南

  2、投标书(重大项目填报)

  3、投标书(其他类别项目填报)

  4、投标材料汇总清单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来源:江苏社科规划网   编辑:任虹